為更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理順司法鑒定評估、拍賣機構的工作管理機制,規范流程,形成了了解案情、分析矛盾、入情入理、協助調解、陽光操作等多步工作法,使當事人心服口服。
一是以群眾利益為出發點。
針對一些當事人在選擇鑒定評估機構時盲目的選擇外地機構的情況,該院積極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建議其選擇本地評估拍賣機構進行鑒定,以減少各方的支出,并且節約司法資源;在評估結論出來后,對當事人詳細解釋評估結論所涉及的專業術語,積極做好釋明工作,化解當事人心中的猜疑和誤解。
二是盡力做到案結事了。
司法技術人員接案后,先是深入了解案情,明確當事人雙方爭執的焦點;再就焦點問題耐心地向雙方當事人闡明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司法鑒定成本、風險等;抓住焦點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交換意見,指導當事人理智進行選擇,盡量動員當事人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問題,降低訴訟成本,以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盡力做到案結事了。
三是陽光操作司法評估拍賣。
依托“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和“聯拍網”,將有關拍賣信息全部納入上述網站,所有的資產處置案件都采取現場拍賣會與網絡公開競價同步進行方式拍賣;凡是公開搖號選取鑒定機構時,均通過法院官方微博進行全程直播,整個選定程序都有當事人在場參與,并通知審判執行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到場監督,涉及重大、復雜、疑難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相關部門的人員到場見證。
港北法院的以上做法使委托評估拍賣工作更加規范、更加公開,委托工作流程更加清楚,使得每一個程序在陽光下進行,也贏得了案件當事人及社會各界的廣泛擁護,樹立了人民法院為人民、公正、公開的形象。(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葛娟 羅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