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晴朗的早晨,工人王華早早來到工地,準備開始一天的忙碌,突然腹部一陣絞痛,不好,內急!眼看著自己身處的工地在樓房的近二十層,身邊沒有如廁的地方,王華三步并作二步跑到該樓房二十五層,找了個無工人施工的房間,就地解決了內急問題。不想,這一切被正在二十六層施工的工友李明收入眼底,李明認為公司有規定不能隨處大小便,要求工人之間相互監督,而且王華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工人們的正常工作,李明在要求王華將大便清理干凈后遭到王華的拒絕,于是雙方發生爭執,繼而扭打在一起。期間李明隨手撿起工地上的一根鋼筋,對王華手臂打了下去,致王華受傷,經鑒定構成輕傷。事發后,李明向王華賠償了醫療費等經濟損失4萬余元。
日前,宣州區法院對被告人李明作出判決,被告人李明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俞麗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