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元市紀委通報了1-4月廣元9起“四風”案件。其中,蒼溪縣雍河鄉花坪村委會主任何巒,在2012年5月協助派出所辦理村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過程中,為省去集體組織年老體弱人員到派出所辦證的麻煩,將本村16名70歲以上健在人員納入死亡名單,出具死亡證明上報派出所注銷了戶口。今年1月,該鄉紀委已作出了給予何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這樣的決定聽起來草率得可笑,但卻是干部實打實干不來的事兒,這16名“被死亡”的老人估計還被蒙在鼓里,即使找干部咨詢,隨便編個理由,篡改一下政策就能搪塞過去。但這16位“實存名亡”的老人其基本福利和保障估計也就一并抹掉了,畢竟,死人是不太需要國家照顧的。但不得不承認,老人“集體死亡”對干部來說確實省事很多,不僅不用集體組織老人辦證,也可以在執行國家關于老人的惠民政策上減輕擔子,這樣“聰明”的辦法還真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來的。
真不知該村干部哪來膽。任意決定別人的“生死”,尤其是對老人,多少還是需要下點狠心,心不夠硬自然不敢做出這檔子事。而政策在前,作為國家干部,理應就是國家政策執行的先行者,要罔顧國家政策規定,必然也需要過人的“膽量”。而權力恰恰就給了干部胡來的底氣,有權力就可以擅自做出一些“無傷大雅”的決定,來推卸點責任, 忙里偷點閑。
其實,既然怕麻煩又何必當干部?黨員干部,本來就是要為群眾服務的,若想省事兒倒不如脫了官帽,豈不是一身輕松,但干部可不干,權力的誘惑遠勝于怕麻煩的心理,而且掌權后也可以有很多“偷懶”高招,特別是基層干部,上級部門總是懶于下基層調研,對基層現狀的了解全靠基層干部一張嘴,他說什么就是什么,這才讓16名老人在派出所集體被銷了戶。
誠然,該名干部已被記過處分,但這件案例留下的反思還并不應該結束。上層干部不下去,權力監管不到位,民情民意不了解才是基層干部敢于胡作非為的關鍵原因。只有將權力監管真正滲透到基層,上級各部門將工作延續到基層,才能避免基層干部的“謊報”和“胡說”,真正意義上保障基層群眾的利益。
作者:陳央